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 交通事故 >

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

www.hexuankeji.com 2025-09-12 交通事故


王某诉劳动服务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一同财产,更不是遗产。肇事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的全部成本,应扣除已实质支付的丧葬成本及被扶养生活活费,剩余部分由死者的配偶、子女及被扶养人合理分割。



张某广与武某是夫妻,张某金是他们的女儿。
5日,在通州区东关大桥处,某劳动服务公司司机与武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武某死亡。
10日,张某广代表死者家属与服务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由服务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全部成本39.5万元。赔偿款由张某广、张某金领取。王某是死者武某的妈妈。王某有武某、武齐两个子女,守寡的王某在两个子女家轮流居住。张某广、张某金领取赔偿款后,已给付王某2万元。王某觉得除该笔款外,还应获得被扶养生活活费和死亡赔偿金。故诉至法院,需要张某广、张某金支付扶养费3.3万余元、死亡赔偿金11.5万余元,共计14.8万余元。



原告诉称:该笔赔偿款是肇事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的全部成本,应视为对赔偿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抚慰的混合赔偿,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合理分割,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质支付的丧葬成本及被扶养生活活费,剩余部分公平分割。


被告张某广、张某金辩称:该笔赔偿金是张某广与武某的夫妻一同财产,分割时应先分出一半属夫所有,另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分配。



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觉得:肇事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的全部成本,应视为对赔偿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抚慰的混合赔偿,依法应由死者的配偶、子女及被扶养人合理分割。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质支付的丧葬成本及被扶养生活活费,剩余部分公平分割。因王某系死者的被扶养人,依法应获得赔偿,因其是农民,计算其生活浪费时间,应当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标准。因张某广、张某金系死者的配偶、子女,所遭到的精神痛苦更大,分配时予以考虑。所以分割时使用35:35:30的比率确定其夫张某广、其女张某金、其母王某各自份额。故判决:被告张某广、张某金给付原告王某赔偿款人民币12.3万元,扣除已给付的2万元,应给付10.3万元。



本案的焦点在于肇事方一次性赔偿金的内容及性质。


在本案中,武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后,肇事方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协议约定肇事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全部成本39.5万元,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故该笔赔偿款应视为对赔偿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抚慰的混合赔偿,应包含丧葬成本、被扶养生活活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这里需要明确如下重点:第一,死亡赔偿金并不是夫妻一同财产。这是由于夫妻一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获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赔偿金则是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故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一同财产。第二,死亡赔偿金更不是遗产。遗产是被继承生活前合法获得、并在其死亡时实质存在的财产;死亡赔偿金则是因死亡获得的赔偿,产生于死亡之后,故不可以列入遗产范围。


有鉴于此,因为上述赔偿款是对赔偿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抚慰的混合赔偿,所以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质支付的丧葬成本及被扶养生活活费,剩余部分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作为赔偿权利人公平分割。

?

Tags:

交通事故热点
交通事故知识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 更多